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放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有标明有效成份,有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九、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书面的鳗鱼养殖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十、有经过培训合格并在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养殖技术员和质3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有不同人员担任,养殖技术员须凭出处方用药,药品由质量监督员发放。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二)具备养殖、卫生防疫专业知识;(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四)从事水产养殖工作两年以上;(五)掌握和熟悉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35号、第278号和农业部《关于发布<出口鳗鱼养殖用药规定>、<出口鳗鱼养殖禁用兽药品种目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规定。4十一、建立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十二、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一、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二、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内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同时选择多项。三、申请备案的养殖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5(一)养殖场质量体系文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水产养殖证》复印件;(四)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五)养殖塘(池)分布示图及编号;(六)水质检测报告;(七)所用饲料的品名、成份、生产许可证号及生产企业;(八)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份、批准号、生产6企业、停药期清单;(九)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以上资料一式2份,全部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五、“养殖场地址”:养殖场地址应为企业法定地址,如果企业法定地址与养殖场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点时,应同时注明养殖场所在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