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管理的通知》、《遂宁市事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制度》、《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了“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在操作执行中求“严”。在实际工作中,严把工作流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并按照要求事先告知并邀请派出局纪委全程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案件,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报告二:人社局三重一大自查报告按照旗委、纪委关于“三重一大”文件的通知精神,旗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中心的“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传达学习,充分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人社局研究制订《人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涉及干部任免,按照《“三重一大”干部任免制度》,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民主推荐,党组提议,投票表决,考察人选,公示试用,保证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开透明。涉及大额资金,按照《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上报计划,领导初审,开会讨论,两人以上参与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流向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涉及重大项目安排,按照《重大项目安排集体决策制度》,提出议题,开会讨论,制定方案,研究公示,组织实施,保障了项目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促进了人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按时组织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参观廉洁文化馆、参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知识试题》答题;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工作,不定期对局机关、二级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有效的提升了工作效率,做大了为民便捷高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