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驻点联系、志愿服务群众制度,按照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可持续的要求,在驻点村开展慰问帮扶活动。6.开展廉政火炬传递。着眼营造崇廉尚廉新风正气,配合市纪委开展一次“廉洁火炬传递”活动。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对开展本单位纪律教育负总责。局机关各支部和直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确保教育学习活动扎实有效、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受到教育、确保机关和学校、事业单位作风得到切实改进。(二)坚持教改结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教育活动排查发现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组织和个人在讲纪律、守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重在深化“四风”整治、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行动,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绩。(三)注重统筹结合各直属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要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党建工作、文化修身、尚德养廉行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与切实转变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改革推进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作风的转变和工作的推进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强化检查督促要以从严从实的作风抓好纪律教育,切实抓好每个步骤、环节、阶段的指导和督查。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检查督促,继续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加强信息报送在开展教育学习月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每月25日前向局纪检监察室报送当月的阶段性情况。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5日前通过移动办公报送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