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注重征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项目法人单位、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 居委会) 及独立的外部监督者应通过公众会议、家庭访问、实物调查等多种公共参与方式, 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1 )向受影响者提供本工程和动迁情况简介,征求受影响者的意见; 2 )受影响者最终征收计划的确定; 3 )告知受益方本工程紧张、最终设计和工程进度表; 4 )最终的财产和动迁调查; 5 )权益和支付补偿费日期的确定; 6 )受影响者的监督,受益人和健康影响。 20.2.3.3 推行项目建设的“无阻碍施工”各相关部门已有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管理多年的实践, 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征地及房屋征收管理体系, 能在工作中精心布置、严密组织, 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做到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召开听证, 多方沟通, 把群众抵触的情绪消除降低,就能有效地避免或减小社会稳定风险。根据前文项目风险的分析,项目引发不利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低, 但不意味着项目的建设会一帆风顺, 仍要注意加强对征地及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体矛盾冲突进行防范, 采取措施随时监控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表现为: 1、加强征地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2 、严格遵守征地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合理补偿; 3 、加强征迁管理,采取措施以利民; 4 、推行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的“无阻碍施工”,切实有效地先行化解征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 风险等级通过上述分析, 综合判定本项目实施后可能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程度低: 即项目实施工程中出现一般性群体事件的可能不大,但不排除会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 20.3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结论 1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为: 1 项目准备期:沿线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 2 施工期:农民工薪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