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1 版本 HJ-HD-2015-6-V4.2 作业项目车轴探伤(主探) 序号作业项目作业内容、标准及图示 4.4 疑似缺陷处理空心车轴缺陷风险:确认疑似缺陷的空心车轴探伤结果。 1 号发现疑似缺陷时,切换到手动控制方式,将探头移动到疑似缺陷位置查看该位置的 A型显示图像,并通过调整螺距、探头转速等参数查找缺陷的最大反射当量;用手动控制方式进一步确认缺陷与对比试样轴上同类缺陷的反射当量,必要时由 2号使用空心车轴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手工核查。缺陷的评判方法参照《和谐系列动车组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规程》(铁总运[2013]100 号) 附件 4。对发现疑似缺陷按照上述操作仍无法判明的,由检修单位主管检修(生产)的副段(厂)长或总工程师组织,轮轴专职、设备专职、探伤工长、探伤工、质检员共同参加复探,形成鉴定结论后共同签字并报上级部门核备。 4.5 质量标准(1) 内部缺陷判定与处理:当双晶片聚焦组合探头( 或直探头)发现空心车轴材料内部有达到或超过闸门阈值的疑似内部缺陷反射波时,须使用深度补偿对其当量直径进行判定,达到或超过Φ2mm 平底孔当量时,车轴判废,填写相关记录并逐级报告。(2) 表面缺陷判定与处理:当横波斜探头发现空心车轴有达到或超过闸门阈值的疑似横向表面缺陷反射波时,应采用不同的显示方式或其他探测手段进行进一步确认,最终判定为表面疲劳裂纹或判定反射当量达到或超过 1mm 深度当量时,车轴判废,填写相关记录并逐级报告。 5 完工性能校验探伤作业无效风险: 质检员须与探伤工长及作业者共同进行完工性能校验。探伤作业无效风险:质检员及探伤工长须确认完工性能校验合格,否则当班探伤结果无效,须重新进行探伤。 1 号当班探伤结束后回到探伤班组,须立即按第 3 项开工性能校验步骤,与探伤工长及质检员共同进行完工性能校验。要求所有规定缺陷反射波幅≥满幅度 40% ,校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