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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承诺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管理委员会向全校公布立项资助项目的实施概况, 并公示项目研究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 若对公示的研究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名顺序有异议, 请在公示后一周内向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有异议的研究成果, 应进行调查核实、协商调解未果的, 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最后裁定。 8. 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的研究应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力求创新, 项目研究成果不得抄袭或弄虚作假。若发现并确认为抄袭或弄虚作假,则由学校在对抄袭、弄虚作假的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 扣除项目经费的额度乃至收回项目经费全额, 并取消下一次申请立项的资格。 9 .本年度本科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立项资助项目均为一般项目,学校对每个获得立项的项目资助 2000 元人民币。各个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组要合理安排资助经费的使用,项目经费分两次集中办理报销事宜, 即分别于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时办理报销, 具体时间由学校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项目主持人办理项目结题手续时, 应向本科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 10. 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应主动地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项目申报人在获得立项资助通知并签署本承诺书后, 应尽早复制项目申报表并递交给指导老师本人, 以便指导老师对项目实施更好地开展指导工作。同时, 请各位指导老师切实发挥自己的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中的指导作用, 并督促所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本承诺书作为计算指导老师相关教学工作量的依据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资助项目立项资助项目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主持人指导老师(教务处代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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