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作,须清算资产,并按* %: ** %比例分配资产或承担债务。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 “市场”项目所属土地无债权、债务关系。 2、甲方应统一相关群众思想和意见, 本协议事宜须征得与该土地有关的村民的签字认可,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不正当的干预、干扰。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4、甲方以 15 %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5 、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6、乙方负责“市场”设计、施工等全部建设工程, 并承担全部的建设资金。 7、乙方以* %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8 、本协议签字后,乙方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 乙方在项目动工前必须保证 1000 万元投资款到位。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 应由违约或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 因乙方所提供土地有权属纠纷, 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4、因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发生或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 致使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其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负担。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 并须保证双方同意, 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