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伴生矿种资源期限内, 乙方须修建由通往砂石路一条。 5、乙方因施工损害甲方水泥路时,乙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水泥路。乙方向甲方缴纳恢复道路保证金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道路恢复保证金。若乙方不恢复应恢复的道路,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恢复道路保证金。 6、合作开发期限内,乙方对坩土及伴生矿种资源开采过程中, 甲方应当确保进出坩土及伴生矿种资源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坩土及伴生矿种资源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甲方应当积极出面解决,乙方予以配合。 7、甲方以坩土及伴生矿种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甲方应当积极并负责协助乙方看管坩土及伴生矿种资源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8、本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甲方必须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否则甲方须承担乙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9、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10、本项目合作期内,甲方应积极协调好当地各方面的关系。第四条、利润分配乙方按实际计量吨位向甲方缴纳相应的费用元∕吨,每五千吨结账一次。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乙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 甲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甲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附件:罗家山村西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