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Р6、本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矿山地质图、矿山资源勘探情况图等有关文件,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否则甲方须承担乙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Р7、合作开采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生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若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Р8、乙方负责生产所需所有费用。Р9、乙方负责安全生产,生产过程中若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Р10、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正常、安全生产,不得有其它借口拖延、停止生产,如违约须赔偿甲方造成的征山、架电等的全部经济损失。Р第四条、利润分配Р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分配股份按甲方占20%,乙方占80%,即按百分比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在每次产品销售时进行分配,利润按营业额分配,即不除去生产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的营业额分配。Р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Р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乙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甲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负责矿山全面生产工作;甲方指派两人配合乙方现场协调,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Р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Р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裁定。Р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Р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Р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Р Р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Р年月日年月日Р其他约定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