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一是范畴不同。工程监理是项目法人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独立经营的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是为项目法人服务的, 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有选择权, 它是履行“契约型”合同的一种社会监督手段;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国家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的监督检查, 属于行政管理范畴, 是政府加强对建设市场综合管理的一种措施, 项目法人不能选择质量监督机构, 完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 由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管。二是工作方式不同。工程监理一般由项目监理组织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既有平时经常性的巡回监督,又有必要时派出的监督检查组突击抽查。三是业务范围不同。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是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有关技术、经济条款, 其职权由项目法人与单位商定; 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是根据派出部门的授权而定的。四是监管重点不同。工程监理的重点是检查施工单位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核实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其驻现场的人员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 而且要有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工作经验 f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是以宏观决策为主, 职责主要是协调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以及监理单位之间发生的问题, 及时向派出的单位提供项目实施中的各类信息。 6 .河道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8 分) 参考答案: 河道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整治、堤防维护加固、河道及水质的保护( 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人河排污口设置与扩大的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流量与水质监测等) 、河道清障、违法案件的查处等。 7 .水行政执法的六个生效要件是什么?( 8 分) 参考答案: 水行政执法必须符合六个方面的生效要件才能成立, 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要件, 该行政行为就是无效的、可撤销的。(1) 主体合法(2) 权限合法(3) 行为真实(4) 内容合法(5) 执法程序合法(6) 执法行为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