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运行和调试中的要求: 1、照明试运行、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并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2、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 24 小时, 所有灯具均应开启, 且每小时记录电压、电流各一次,共记录 13 次; 3、风机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 2 小时,且每小时记录一次电压、电流各一次,共计记录 2 次,注意风机的转向及轴承温度。四、试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参加试运行全体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 2、无证送电或停电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启动后试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仪表指示,电动机的转速、声音、温度及继电保护、开关、接触器等器件是否正常,随时准备出现意外情况而紧急停机或停电; 4、调整试验和试运行前,技术指挥和负责人(调整负责人)应对参加调试与试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凡从事调整试验和送电试运行人员,均应戴手套、穿绝缘鞋; 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分部工程名称电气调试分项工程名称通电调试及试运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6、试运行送电前,试运行人员应逐回路检查本回路的设备是否有影响送电试运行的人或物,并应告知本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7、对即将送电或送电后的配电室、控制室应派专人看守或上锁; 8、带电的配电箱、柜应挂上“有电”的指示牌,在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在断电的电源开关、箱、柜或按钮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等指示牌; 9、试运行的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试运行,参加试运行的指挥员和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 遇到雷电天气, 停止摇测经路绝缘。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 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 电气材料或设备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