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改造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按设计施工。四、工期要求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五、质量标准:以验收通过为准。六、合同价款: 七、工程款支付: 合同内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 合同价款。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顺延, 费用不计。 2.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 500 元/ 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九、其他: 1. 质保期内,由于本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一切经济赔偿。 3.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用电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十、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叁份, 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终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