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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管理》课程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应重点保障村干部报酬按月兑现,并给予村一级必要的行政经费,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但从长远发展看,一方面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为农村义务教育、合作医疗、养老保障、道路与通讯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提供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发展农村新型的集体经济,不断充实和丰富“村民自治”的活动内容。事实上,只有让分散的、自由散漫的个体农户自愿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才能使基层民主具有内在动力和亲和力。而“村庄是生产性的和建设性的”,只要真正体现了“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即让农民自由、自主、自治的活动,才能激发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主要通过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股份合作、中介服务、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等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的经济技术服务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促使农民主要以经济利益作为联结方式,重新把高度分散化的农民引入到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组织中去。综观世界各国的经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合理选择,也是维护公平、保护弱者的有效载体。然而,我国迄今尚未建立起一套“民主化、法治化的现代农村政治制度;开放、公平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科学、文明的现代农村文化制度;赋予农民各种权利的规范的现代农村社会制度。总之,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极其重要的社会经济力量,是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农民”互动连通、动感传递的合作机制和有效载体,是推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综合动力系统和平衡机制。我国在“十二·五”时期,如何进一步放活农村经济政策,鼓励和促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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