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全年提供法律援助 1829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16 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 416.08 万元。七是各基层司法所共开展法治宣传 810 余次, 发放宣传资料 7 万余份。五、项目效果情况基层司法所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项重要工作任务, 通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基层群众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基层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六、评价结论及建议(一) 评价结论。司法所工作经费的投入和使用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X 年我局资金到位率 100% ,在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司法所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 做到了专款专用, 无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司法所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 201X 年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我局自评得分为 100 分。(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数属于乡镇在编人员,存在人员不稳定现象,政法专项编制较少,法律专业人才缺乏。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基层司法所属于县司法局派出机构, 将司法所经费一分为二进行预算, 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有的乡镇将司法所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没有用于基层司法所。(三)相关建议。一是积极争取政法专项编制, 充分利用现有空编, 招录司法助理员, 充实基层司法所。二是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三是加大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和装备购置经费投入力度, 确保基层司法所工作更好开展。四是为有利于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开展,司法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建议从 201X 年起司法所经费全部列入县司法局预算,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