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组长讲话,向与会干部详细阐明巡察监督的目的、内容、方式和要求。②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自查情况。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述廉。④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后备干部及关键岗位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议。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指承担执法管理、审批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职能科室负责人。(4 )谈话走访。工作组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与一般干部职工谈话的名单由工作组从花名册中随机抽取,谈话比例原则不低于总数的 30% 。(5) 查阅资料。对照巡察监督内容, 查阅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制度规范等方面原始资料。(6) 现场察看。现场察看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公开、科技防腐、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7 )受理信访举报。随时受理、初核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投诉举报。 2 、个性内容巡察监督(1) 听取汇报。围绕个性内容听取分管领导或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2 )个别谈话。与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3) 查阅资料。围绕个性内容, 逐项查阅与之相关的制度文件、会议记录、执法文书、审批材料、财务帐目等原始资料, 检查单位制度是否健全, 决策是否民主, 行使权力是否合规。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4 )询访服务对象。围绕个性内容,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询访部分服务对象,听取其对巡察监督对象的反映和评价。(5) 受理信访举报。随时受理、初核各方面对个性内容的投诉举报。共性巡察和个性巡察中的谈话、查阅资料、走访等程序, 可合并进行。 3、反馈整改。工作组于巡察监督结束 10 日内形成报告, 由组长向市纪委分管副书记汇报,经研究同意后,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备案,评价意见向被巡察监督单位反馈; 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被巡察监督单位研究制定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并对整尾房行跟踪, 检验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