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施工过程中, 积极配合好绿化施工单位的植物栽植工作,所提供的红土必须满足植物的种植要求。 1.10 、施工过程中负责对现场周边的道路、建筑、绿化、水电等设施进行保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 2.1 、提供具有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2 、支付工程进度款。 2.3 、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与其他各方的施工关系。 2.4 、委派作为甲方本工程项目代表,负责执行合同,按要求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协调、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0.00 元,还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逾期 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及下雨天气的影响,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方可以顺延工期,否则按乙方拖延工期计算。 3、如乙方所提供的红土经检测不能达到甲方所要求的,乙方需在 2内按照甲方要求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红土。如经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000 元。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3、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加盖骑缝章以示完整。(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