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和计算工程量。 3、如在约定工期内,因天气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停工,甲方允许工期延后,但乙方有效工期为 20天。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放线和施工要求进行土石方开挖,如违反要求造成超挖, 甲方有权拒绝超挖部分验收。 2、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返工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偿返工。 4、余土弃置场地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乙方挖土和土方运输中所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施工运土的施工便道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因乙方原因导致道路、桥函、电缆(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 乙方承担责任。六、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操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及施工人员的安排。 2、在施工期间,乙方注意安全,如万一发生大小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七、其它约定: 1、乙方在施工时,请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进行施工,有关事项需经甲方签字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它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别行签约补充合同。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出申诉。九、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