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传输网的建设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以及村镇和集镇建设总体规划。页眉... 页脚. 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或者地下铁道等,应当事先通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电信业务经营者, 协商预留电信管线等事宜。建设地下和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 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5.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电信设备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电、光学或其他电磁系统, 发送、接收或传送语音、文字、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性质信息的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的末端、为用户提供通信功能的电信设备,如人们常见的电话机、移动电话机、传真机和调制解调器等。无线电通信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上, 以无线电为通信手段的电信设备, 如移动通信基站等。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指的是涉及不同电信经营者网络之间或者不同电信业务网络之间实现互联互通的电信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 IP 电话网关和光传送设备等。 16. 禁止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1) 采取租用电信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 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2) 盗接他人电信线路, 复制他人电信码号, 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3 )伪造和变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4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