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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音响、灯光等专业设施的监理初步方案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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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声响效果, 延长混响时间。观众厅的音质设计是剧场设计的关键。观众厅的音质特性和早期反射声及声方向感,直达声与混响声能比、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混响声场扩散、音乐演出平衡等,部分性能与观众厅的基本形式有关,部分性能与观众厅音质有关。 2、观众厅混响设计观众厅的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应根据观众满场混响时间选择,且符合下表: 剧场种类 T60 (S) 500-1000H z 125H z 250H z 500H z 1000H z 2000H z 4000H z 话剧场 0.9-1.2 1.0-1.1 1.0 1.0 1.0 1.0 0.9-1.0 戏剧场 1.0-1.4 1.0-1.2 1.0-1.1 1.0 1.0 1.0 0.9-1.0 歌舞剧场 1.2-1.6 1.2-1.5 1.0-1.2 1.0 1.0 0.9-1.0 0.8-1.0 音乐厅 1.5-2.0 1.3-1.5 1.1-1.2 1.0 1.0 0.9-1.0 0.8-1.0 混响时间计算,采用 125-4000H z六个频率。计算、实测与选择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 10% 以内,同时应注意舞台声学条件对观众厅的影响。 3、扩声系统设计当自然声不能满足声压级要求或清晰度要求时,一般均应设置扩声系统。扩声系统用多种手段调节音质(如混响、延时、均衡、激励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自然声的厅堂音质条件。扩声系统设计可参照《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JGJ16-83 )。 4、嘈声控制剧场内各类嘈声源对环境的影响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嘈声标准》( GB3096-82 )执行。观众席及舞台背景嘈声宜符合以下规定,甲等≤ NR30 , 乙等≤ NR35 。 5、其他声学要求(1)扩声室观察窗隔声宜为 Ia≥25dB。(2)侧台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能隔离外界嘈声的干扰。舞台大幕开关时的嘈声,在观众席第一排座应不大于 48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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