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地分步骤、分层次进行,使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层次的每一项具体措施都与当地的接受和传承能力相适应。 4.尊重客观规律。一定的风俗习惯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改革风俗习惯的目的是使其适应变革了的和正在变革的经济基础和在其之上的上层建筑。因此,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虽然必须在充分认识和能动把握它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对于未来风俗习惯进行超前预测,以此使今日的民族风俗习惯改革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自身发展轨迹的必经阶段,而不致发生相悖或偏离,但民族风俗习惯改革的实施却不能超越这一必经阶段。当今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实践,不能是人为的、脱离时代的“超前”改革。●怎样理解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85 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将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贯彻执行。它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的政策,只要宗教存在,这一政策就有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法律含义是,对国家来说,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包括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别种宗教的自由;过去不信教, 现在信教,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都是自由的,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加以干涉。党和国家采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也就是说,国家承认现存宗教这个客观事实,国家不干涉正当的宗教活动,对国家来说宗教是个人的私事,信仰宗教或是不信仰宗教,国家一律不加以干涉, 每个公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而且这个选择允许有变化。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总之,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信教的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任何背离这个基本点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都应该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抵制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