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中,受益人是出于善意的,依民法原理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给受害人。(5) (6) 《担保法》第 21 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也是每年司考必考的一个知识点是: 保证与物保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对此,《担保法》第 28 条第 1款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 同一债权既存在物保(仅限于主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形)又存在保证时,物保的适用优先于保证,保证人仅对物保价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这一规则, 《物权法》第 176 条又作了再次确认。如果作为抵押物的汽车基于不可抗力( 雷击) 被毁,依《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 第 38 条第 2 款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换言之, 担保物被毁, 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该解释的最新规定, 考生应牢记在心。另外, 还应注意,题干中虽未明确保证的方式,但依《担保法》第条的规定,本题中双良商场的保证方式应为连带保证责任。(7)、( 8)、(9) 这三个问题的答案见于以下三个条文:《合同法》第 311 条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法第 314 条规定: 货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