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申报子课题的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实验单位的申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竞争中择优立项。二、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1 .制订科研课题及课题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操作指南; 2 .制订本课题管理服务条例; 3 .接受课题实验单位,组织审批; 4 .指导和监督各课题实验单位工作进展,交流研究信息,组织有关学术活动; 5 .及时推荐有效的科研资源,开展组织各类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 6 .组织对各实验单位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协助优秀成果推广; 7 .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和宣传、推广; 8 .完成针对实验单位的管理和服务。三、申报条件 1 .区域指导中心申报条件: ?有正确科学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符合国家教改方向和教育科研发展方向; ?有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机构主要领导和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高; ?能够及时向总课题组反馈区域内实验学校信息和资料,反馈学校和教师的相关需求; ?能定期总结并向总课题组提交区域内实验学校的研究成果与经验; ?有能力评定区域内实验学校优秀论文、教案、活动设计、优秀课、教具、课件并向总课题组推荐参加评选; ?能组织区域内实验学校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各种交流活动; ?有能力在该地区发展一定数量的课题科研基地和课题科研学校; ?能接受总课题组对实验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并与总课题组配合开展课题的各项工作。 2. 子课题实验学校的申报条件: ?子课题申报单位具备独立开展所选子课题研究的教科研力量; ?学校领导重视,校长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 ?课题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且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业绩, 子课题负责人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若子课题主持人系行政领导人员,不承担子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则该子课题实行行政领导和业务主持人共同负责制; ?子课题主要研究人员须是一线教科研人员或学校一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