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要报告建设单位, 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 再签认有关变更或洽商; 5. 在本工程( 或分部工程) 完成以后, 进行工程决(结) 算,本着“合理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索赔界限, 处理好索赔争议。十一、进度监督报告制度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 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计划网络图表,年/季/ 月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人员应对计划进度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 当实际进度滞后与计划进度时, 监理人员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编措施并监督实施; 监理人员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 施工图纸及经过批 10 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进度控制方案, 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 制定防范性对策,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 报送建议单位; 监理人员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 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 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与计划进度时,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与进化进度时报总监理工程师, 有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十二、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情况,现场监理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停止下道工序施工或补救加强措施, 并作好记录,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办,业主及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现场监理应配合施工单位作好现场的财产及人员抢救工作, 设立安全警戒区域, 并作好安全记录, 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总监办, 业主及相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处理决定等工作; 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造成工程现场的任何形式损害,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承包商采取措施, 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这好详细记录,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办, 业主及相关部门,以便妥善作出处理。十三、质量事故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