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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说明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求,桥台搭板应在路面基层压实后再挖开施工,以避免台背填土沉降发生跳车现象。桥台台背处设置过渡段,且路堤压实度不小于 96% 。过渡段处理措施详见《桥头路基处理设计图》。锥坡填土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并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填足。桩柱式桥台待填土压实以后再进行桥台钻孔桩施工,以保证台后填土的密实性和稳定性。重力式桥台及涵台台身应设置泄水孔,泄水孔构造与挡土墙泄水孔构造一致,一般应隔 2~3米上下左右交替设置直径 5厘米的泄水孔。 19) 涵洞(1) 全段涵洞基底多置于基岩上或容许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土层中。对置于土层中的局部路段,当基底承载力不足时,采用了换填措施,填料粒径、压实度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涵基的开挖、砌筑,应在核实其进出口标高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涵洞的进出水口应与路基的填挖方边坡及原沟渠顺适衔接,达到排水顺畅,局部与实地有出入的洞口型式,施工时可酌情调整和完善。(2) 由于本项目较多的涵洞及涵台基础置于路基填料上(路堤填土)上,基底下的填料必须进行特别夯实,属特别夯实区,压实度要求在 96% 以上;同时路堤与涵洞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同样要求路堤压实度≥96% 。(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涵洞位置及其进、出口高程与实地进行核实,对设计上与实际不符的必须及时提出变更。 20) 由于本路段路基纵横向排水系统是配合桥涵位置进行设计,当需要增设或改移桥涵位置时,应对路基纵横向排水系统作可行的调整和修改,务必保持路基排水系统的畅通。 21) 如果桥梁墩台位置处地质中表明有溶洞且未在该墩台钻孔的,实际施工过程中挖至桩底设计标高处,需对该桩底下 6m范围内实施补钻,钻孔探测是否还有溶洞,有溶洞必须上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其它未尽事宜,均应严格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及相关规范、规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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