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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 12.2在灯臂、灯杆、灯具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过程中避免损坏线路。灯臂、灯具安装要牢固,安装方向正确,灯臂中心线与道路的中心线垂直,路口、广场等处的独立灯杆灯臂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12.3灯具组装完毕后要通电检查灯具内的灯泡、电容、镇流器、触发器等电器元件是否正常。各种螺母是否紧固,螺母下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灯具试亮,亮灯率应达 100% 。 12.4灯具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4的规定。灯具安装允许偏差表 12.4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 1灯具安装高度± 100mm 抽查 10% ,且不少于 10套用尺量 2灯具仰角≤10% 设计仰角抽查 10% ,且不少于 10套用尺量(计算) 3灯臂与路中心线成 90° ≤8°抽查 10% ,且不少于 10套用尺量(计算) 与设计要求一致 4平均照度≥设计照度按规定随机取点用照度计测量鑫鹏电力路灯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13 接线 13.1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 的铜芯绝缘线。功率小于 400W 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 1.5mm 2,功率在 400W 至 1000W 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 2.5mm 2。 13.2在灯臂、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先包一层低压绝缘胶布,再包一层高压绝缘胶布,最后再套上塑料增强管,包扎长度不得小于 200mm 。剥线时不能损伤铜线,接头包扎要牢固。 14 质量记录 14.1检验批检查验收记录 14.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3各种原材、配件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 14.4混凝土浇筑记录 14.5施工日志 15 编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01 J120-2001 山西长治漳泽电厂江苏电力一公司鑫鹏电力长治项目 20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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