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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难点精讲及案例解析》.doc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总结: 1. 出售部分终止确认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2. 剩余部分:假设从原投资时点开始一直用权益法核算 1. 原投资时成本>份额,不做分录。成本<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份额与原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对应于剩余投资比例部分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提示: 以上两种情况会计处理的比较: 第一种情况需要比较两个时点的投资成本和份额:原投资时和追加投资时。第二种情况只需比较原投资时的成本和份额。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处理,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 2. 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按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基础。继后期间, 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难点: 1.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2.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难点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企业通常应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成本模式下,应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若存在减值迹象,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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