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方向标识和文字组合提示标识、方向标识和文字组合按以下方式设立,方向提示标识在说明方向时应设附加提示标识。“出口”字体用楷体。如图 A.8所示。图A.8方向组合标识 A.2.9警示线警示线分为黄色警示线、红色警示线和绿色警示线,如图 A.9所示。图A.9警示线 A.3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见 GB16179 。 A.3.1警示标识和设置高度除警示线外,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以视具体情况确定。 A.3.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A.3.2.1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A.3.2.2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A.3.2.3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 90°角, 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 75°角,如图 A.10所示。图A.10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α不低于 75°角 A.3.2.4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A.3.2.5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要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A.3.3警示标识的其他要求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要有衬边。除警告标识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警示标识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识边长或直径的0.025 倍。 A.3.3.1警示识标的材质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