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修理厂全体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管理, 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明确安全责任, 结合本厂实际, 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一、所有本厂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服从厂部安全管理, 在生产过程中, 一切不按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及待班师傅负责。二、本厂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和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包括员工摩托车) ,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证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辆和与准驾不相符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不能未经厂部允许, 随意乱动进厂维修车辆, 如有违反者, 一切责任自负,与本厂无关。三、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 ,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 如有违反或因自身因素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与本厂无关。四、住厂员工必须遵守厂部作息时间(每天早上 8 点,至晚上 8 点以外时间禁止出入) ,不得在厂部宿舍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它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 如有违反规定者, 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本厂有权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五、所有员工严禁任何时间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游泳,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来往,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反本条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与本厂无关,并予以辞退。六、所有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物品出入本厂,不得持有管制刀具或器械, 不得破坏本厂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不得乱倒剩菜剩饭, 如有违反, 一经发现, 将追究其本人的一切责任, 并强行辞退。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厂部和员工监护人各执一份。 xxxxx 汽车修理厂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员工签字(手印): 日期: 监护人签字(手印): 日期: 班组师傅签字(手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