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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娱乐等活动。(四)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婚娶、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 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一、三条规定的,视其情节, 按照管理权限,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移送乙方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国家集体或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必须向该施工工程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缴廉政保证金, 其中: 建设单位( 甲方) 按本工程所签施工合同总额的 1% 交缴,计 27323 元; 乙方按本工程所签施工合同总额的 2% 交缴,计 54646 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检查,若甲、乙双方都未违反本廉政合同, 对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工程实行奖励制度, 从双方交缴的廉政保证金中提取 0.5%~1% 作为双方主管人员、经检监督人员的奖励( 由局纪委和财务人员到项目办收取进行评比奖励) ,则双方所交的廉政保证金除留奖励金外全部退还; 若某一方严重违反本廉政合同, 则其所交的廉政保证金予以没收,上交财政。第六条: 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廉政合同书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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