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建立了《基层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制度》、《重点工作目标专项考核》和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对局党委、局委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民生指标工作实行一月一统计一上报一考核,确保涉及民生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措施稳步实施。在推进落实三职干部养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全覆盖的重大决策措施实施中,我局密切关注决策实施情况,认真总结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定期向区委政府汇报工作动态,并结合决策实施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规定,使整个行政决策更具操作性。同时,我局根据上级行政问责制的相关规定,建立并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制度》、《党委、纪委“双约谈”制度》、《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制度》等系列问责制度,对不依法依规行政、违反规定时限、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行政措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员将予以追究政治的、纪律的、法律的责任,切实保证决策措施科学民主和政令畅通。三、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主要是在行政决策措施跟踪评估制度的设计上还较为薄弱。在工作实践中,虽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工作也在相应开展,但就如何跟踪评估缺乏一套完备的评价考量体系,使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工作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不足。主要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跟踪制度。建议区级层面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在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上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评估工作开展步骤,设立相应的评估指标,完善评估体系,使该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规则》的学习贯彻。除参与决策人员外,执法、执纪人员和具体从事决策实施的人员也应加强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培训教育,实时更新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增强行业整体的法治意识和科学民主决策意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特此报告首页 12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