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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报表粉饰手段及其防范毕业论文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去要数字、要利润,而是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然后修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事财务指标,这一评价方法必然会助长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上市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就有一下八个方面:领导能力,战略规划,经营业绩,继任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外部的关系,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这些指标可供我国企业参考。 4.4 提升内审人员地位,建立其与主管机关间的通报机制公司内审人员居于防范及侦查公司舞弊事件的第一线。但其能否有效执行其审查监督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及独立性。由于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通常系编制在总经理之下,内审人员的任免及报酬归由企业管理阶层所管辖,故内审人员为确保其工作,对于管理阶层的违法行为多不敢质疑,造成企业的内部控制及内部稽核制度无法贯彻执行。即使企业内审人员查核发现管理当局的舞弊行为,目前证券监管部门也没有提供适当的举报渠道。所以,应立法保障企业内审从业人员的工作权,并建立企业内部审计与证券监管部么间的通报机制。 4.5 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公开披露制度对于发现的财务报表粉饰的处理和处罚,一般只有职能部门才能掌握到这些信息,没有对外公布。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对发现的虚假的财务报表问题都对社会公布让社会舆论更多地参与到监督里来,对进行财务报表粉饰的单位和个人会起到“名誉处罚”的作用,试想有哪一个单位和个人愿意与不诚实者进行经济交易或往来呢?且这样可以直接影响到造假行为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当其造假的收益与损失不相称或没有太大的利益空间时就不会冒险去造假而宁愿选择合法经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会对潜在的造假者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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