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书面认可。而且主料运抵施工场地和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联建办公室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 辅料由联建办公室根据乙方出具的辅料清单及其型号、标准采购, 但运抵施工现场或者是用前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采用。 2 、工程用料必须符合国家优质产品的标准,其环保标准必须高于 GB 标准。 3 、主料与辅料的划分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号、标准、质量要求清单,该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详见联建办公室决议)。第十二条:工程的质量工程应该按照国家优质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第十三条:工程工期、竣工和验收本合同约定之联建工程( 包括设计、土建、初装修) 的工期、竣工和验收服从施工合同。自施工图完成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联建办公室应办理好本工程开工所需的所有手续。第十四条:抵押权的解除和设定 1 、乙方负责取得中国银行** 分行的书面承诺,解除在青国用(**) 第** 号土地的抵押权。 2 、上述执行完成后,甲方应将青国用(**) 第**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至乙方为止。第十五条:合同款项及其支付 1 、工程款项由联建办公室根据工程的进度付款。 2、在本协议签订的 5 日内, 乙方向中国银行** 分行出具( 债务承担承诺函)( 附件七), 或者偿还相应数额的抵押担保之债务。同时取得中国银行** 分行解除在青国用(**) 第** 号土地上的抵押权的书面承诺( 附件八) 。甲方必须应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 10 日内协同乙方以及中国银行** 分行前往** 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解除抵押和设定新的抵押之手续。上款乙方承诺函的出具视为乙方承担甲方的银行债务。 3 、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人民币万元的支付: ⑴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 ⑵在本合同签订的 5 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人民币万元整; ⑶规划设计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