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34 m 2。回填压实后恢复为建设用地。 4、对项目区西部、南部高差较小的区域实施平整工程, 自西向东坡降为 1.2 ‰,平整面积 83194m 2。平整后的区域部分恢复成建设用地,部分恢复成林地,区内原有树木及道路保持原状。 5、对项目区南部及沿湖区域种植垂柳、银中杨、紫丁香等树木, 进行植被恢复种植乔木 10172 株,种植灌木 12066 株,种植面积 80933m 2。三、意义随着齐齐哈尔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 6 内经济蓬勃发展,其土地资源短缺日趋明显, 用地矛盾日益突出,, 其土地问题已经束缚区内经济的增长和城镇的发展。对项目区实施治理将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经济建设相结合,将废弃土地变为有利用价值的土地, 有效解决人、地矛盾, 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 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大大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对齐齐哈尔地区后续地质环境治理具有示范作用;为齐齐哈尔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因此, 该项目的实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 因地制宜地对该项目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4)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5)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 T-16453.1-1996) (7)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 (8)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GB/T 14158 - 1993 (1:5 万) (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7-82-99 ( 10) 黑国土资发[2007]37 号文“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