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角第 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 1”)。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应与正文之下的附件说明一致。(5 )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用汉字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置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置正文右下方,右空 4字。(6 )印章:指正文末尾加盖的发文机关印章或领导同志签名章, 是发文机关对公文表示负责并标志公文生效的凭证。(7 )附注: 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等情况的说明, 公文如有附注用 3 号仿宋体字, 居左精心编制仅供参考空2 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2. 版记: 一般由主题词、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时间、份数和版记反线等要素组成。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封四,亦称封底) ,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1 )主题词:是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上行文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 号黑体字, 居左顶格标识, 后标全角冒号; 词目用3 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 1 字。主题词按类别词、类属词、文种的顺序排列,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 5 个。(2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之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 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多数不以行文机关名称出现, 而只用机关办公室名称,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 1 行位置,用 3 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 1字, 印发时间右空 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 3 号阿拉伯数码标识。(4 )印发份数:置印发时间之下,右空 3 字,用 3号仿宋体字和阿拉伯数码标识。(5 )版记中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时间等要素之下分别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