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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版_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9 造价工程师: 指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造价的计量、工程价款的审核和确认等工作。若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中具有造价资格并履行造价管理责任的工程师。 1. 20 承包人代表: 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提出,在专用款条款中约定。 1. 21 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实施、完成本工程的天数。 1. 22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23 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24 实际竣工日期: 指承包人实际完成本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 1. 25 小时或天: 指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 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1. 26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本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 27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 28 工程价款: 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本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 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 1. 29 永久工程: 指根据合同约定应实施、完成的永久性工程。 1. 30 临时工程: 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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