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严禁酒后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8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 4 小时应休息 20 分钟以上, 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第五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9 1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3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第六编、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⒈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 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⒉车辆必须在交警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⒊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交警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⒋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加高、加宽或拆卸栏板, 不附加其他装备。⒌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 不带病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状况检测, 发现故障要到指定的正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⒍对每辆营运车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⒎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勉强使用。第七编、运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