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房屋检测和结构鉴定招标文件资料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交 5.1 投标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 5.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6.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 1. 开标一般规定 1.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和现场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6)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 (7)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书》,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周期、质量标准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8)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9)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10)开标会议结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