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2.1 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办理许可工作手续后,方可带领工作班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安规电气 59条 3 、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和次日复工前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 3.1 工作负责人在接到工作许可的命令或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然后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 3.2 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安规电气 52 条安规电气 59 条 4 .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现场 4.1 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班成员着装是否整齐、符合要求。安全用具和劳保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4.2 工作班人员列队并面向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工作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安规电气 54 条三实施作业 1 、单人留在工作现场 1.1 除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留在作业现场。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参与作业, 违反工作监护制度 2.1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 只有安全措施可靠, 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确无触电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2.2 专责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 3 、现场作业纪律( 说笑、打闹、喝酒等) 3.1 时提醒和制止影响作业人员精力的言行。 3.2 须注意观察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必要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3 .3 严禁带酒意上岗和在工作中吸烟、谈笑、打闹等。 3 .4 必须按时到达工作现场。 4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1 不得随意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2 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现场安全措施时,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完成后及时恢复原安全措施。 5 、穿越临时遮拦 5.1 临时遮拦的装设需在保证作业人员不能误入带电设备现场的前提下,方便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