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 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 、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 。 2 、居间报酬结算方式: 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 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 即工程总造价的%) 到账后, 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万( 大写: 元整) 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 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 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 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六、保密事项 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 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七、合同终止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居间成功,本合同双方权责完全履行并支付完毕后终止。 3 、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 、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横线留空部分均为双方代表自愿亲笔填写, 具真实性及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地: 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及开户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