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心校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政教办发 67号) 关于学校作息时间、五天工作制、课程设置、考试、作业量、教辅材料使用等基本要求, 强制执行每月至少有一天到校外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规定。 3. 建立中心校与各村级小学、各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不乱办班、不乱补课”的责任状制度, 所有教师向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 4. 建立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制度, 从品德培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学业负担等多方面对学业质量进行监测, 不断提高育人质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遵循教育规律, 推行“高质量、轻负担”教学改革, 提高课堂效率。三、具体措施(一) 加大宣传力度, 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1. 利用政治学习时间, 各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逊政教体发 13号)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 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2. 加强“八条措施”和治理乱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 向社会和群众做好政策内容宣讲。(二)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治理责任 1. 将治理择校乱收费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纳入到教师年度考核中, 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学校领导和各位教师政绩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 2.中心校与各校签订治理择校乱收费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 各学校和教师签订治理择校乱收费责任书。(三) 加大检查力度, 务求治理成效 1. 学校按照“八条措施”的要求, 进行自查, 把发现的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 形成报告。 2. 中心学校将在 2012 年6 月初, 下乡对各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查找问题, 督促整改。 3. 中心校将利用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时段, 对我乡四所小学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 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