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Z, _6 ^* ]*J (共 5项) 运营管理(共 8 项) ★423325 -- ★★ 6344362 ★★★ 7465474 注:根据住宅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表 3.2.4 -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等级一般项数(共 43 项) 优选项数(共 21 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共 8 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 r- ~5 \; n2 |'b (共 10 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 6 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m8 x3 W* p8 _0 N5 F! w9 c5G (共 5 项) 室内环境质量! X2 k( W$ ]+ ?, a% B& ~) a% a#i (共 7 项) 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 6 Y6` d& v: ^"l (共 7 项) ★352223- ★★ 5633446 ★★★ 784466 13 注: 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 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 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3.2.5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 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 各项要求均满足要求时方能评为通过。定量条款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 4 住宅建筑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 4.1.1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2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3 绿化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 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4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2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