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刊登国民休闲汇相关信息,配合省直重点媒体做好各自受众群体的宣传。 2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及系列台开设旅游专题,对活动予以重点报道;山东卫视新闻类节目尤其是山东卫视晚 6: 30 《新闻联播》栏目予以重点报道。 3、协调新华网、大众网、齐鲁网、中国山东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开设国民休闲汇网络专题, 山东旅游政务网开设国民休闲汇网站, 通过图片视频、在线访谈、网友线上线下互动等形式,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民休闲汇。根据不同时间段活动的特点, 组织网络大型专题性采访报道, 扩大国民休闲汇影响力。三是做好各市级媒体的宣传。建立国民休闲汇信息联络员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国民休闲汇期间的媒体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协调当地媒体及时发布各市开展活动的信息, 主动与省局市场处、信息中心及省级媒体沟通,提供有特色、有价值的新闻稿件和新闻报道线索; 各市要协调当地媒体(包括平面、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 ,积极参与国民休闲汇的报道, 重点媒体要拿出固定版面或时段, 进行城市间的媒体互换宣传, 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城市互动的媒体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媒体联盟的作用, 协调各类媒体所在的媒体联盟对国民休闲汇进行大力宣传。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利用手机报、手机杂志、微博等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协调大众网在手机报上开设专题、专栏进行报道; 在网站、微博上开设网民参与性栏目, 开展体验性、评论性互动宣传。四、开展“休闲汇好栏目、好新闻”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调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积性, 拟邀请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省记者协会与省旅游局联合开展“休闲汇好栏目、好新闻”评选活动, 凡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级新闻媒体均可报名参加,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活动方案另发。各市可参考这一做法自行组织开展国民休闲汇新闻评选活动。请各市抓紧研究确定各自的国民休闲汇宣传工作方案,并于 7月 30 日前报省局国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