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 、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两天内到达现场, 6 小时内修复故障,6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3、用户可以通过售后电话咨询有关技术问题,并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 4、用户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性能故障时,本销售部承诺以上保修服务。 5、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注意: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在保修期内若因以下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由甲方自负: 1、甲方人员在非乙方人员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操作而导致设备的损坏; 2、因环境因素所导致的故障(如电压过高、潮湿等); 3、不属于专业人员,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4、过保修期后所需更换的材料及其它费用由甲方报销。注:若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与《项目价格清单》不符,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2、如因客户原因,甲方须更改此项目的时间、地点,须 3天内通知乙方;若甲方原因取消本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款项 50% 的经济赔偿。十四、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十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法律上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甲方如发现乙方存在拖欠工资现象,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款项。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处) (盖章处)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2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