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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成果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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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圩区。建设区域联防,通过联网扩大保护范围,同时固筑圩堤,整治闸坝,消除不合理的人为影响因素,使水流符合水体流向。 5 、加强调度。统一调度县域权限范围内的河流入口节制闸等设施。 6 、低洼地区向外河排水,实行管网相对集中,减少排水出口,并在出口设闸控制,同时增设通向排涝站或内河的管道,做到外河低水位时自排,外河高水位时关闸机排。 7 、切实保护好河道,不得随意填埋河道、沟塘,逐年对河道、沟塘清淤、疏浚,增加河道、沟塘净容量,提高雨水滞蓄量。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 、规划目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建设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环境优美的县域生态系统,坚持环境质量第一,以生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完善县域基础设施,保护县域生态平衡,提高居民生产、生活质量,构建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 、环境质量目标 1)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县城区与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近期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96 )二级标准、远期优于二级;农村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一级。 2) 、水环境质量目标根据江苏省扬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以及宝应县地区发展要求,制定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3 )声环境质量目标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区为噪声环境 1 类区,商业、集市贸易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噪声环境 2 类区,工业、仓储区为噪声环境 3 类区,交通干线两侧为噪声环境 4 类区,其中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 地面段) 、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3 、生态建设规划(一)生态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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