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of 51 201 2年 4月第二卷报价清单第九篇报价清单 1、报价函 2、报价清单说明 3、价格表 4、报价清单 10.3 投标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4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10.5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字(全名)。正、副本正文的内容和排版格式相同, 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0.6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包括电子版 U盘)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包括电子版 U盘) 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1.3 在外层封套均应写明: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套注明: 招标人名称: 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第合同段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2012 年5月8日上午 9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外套注明: 招标人名称: 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总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