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4.0 线缆敷设前, 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顺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4.1 需开孔的配电箱(柜), 必须用开孔机开孔, 严格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4.2 电缆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允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 并用 500V 绝缘电阻应大于 1MΩ, 同时作好记录。 4.3 变压器、配电箱(柜)应有完好的接地保护措施, 接地及各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系统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10 4.4 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4.5 各分项调试完成后, 可进行系统调试, 联动调试, 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4.6 摇测路灯线路,有条件时可先通电试验,亮灯。 4.7 镇流器、电容器、启动器等均安装于灯具内。 5 、线路敷设、接线 5.1 路灯低压电缆埋设于路两侧, 距侧石 0.5 米处, 采用 VLV-1-4 × 35 电缆穿 D65 波纹管敷设。低压电缆过市政道路改穿 CPVC110 电缆保护管。主要路口均预埋 CPVC110 电缆保护管。过路部分增穿 CGCT100/5 管保护, 路口预埋 CGCT100/5 管保护, 过桥改穿 SC50 钢管, 敷设在人行道板下。 5.2 为方便电缆敷设及路灯接线, 每基灯均设接线手井。从低压电缆引上灯线不得截断主电缆。 5.3 每套灯依次接入一相电, 接线时应使每个回路上的负荷三相平衡。 5.4 接线井至路灯灯具使用热缩接头引出 BLVV-2 ×4 电线并采用 PVC-32 保护, 接线进入灯杆后按灯具数目在接线板上设置相应数量的螺旋保险,每只保险额定电流为 10 安。保险丝额定电流为 6A ,接线板在灯杆接线口内固定。上灯线采用 RVV-2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