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深度的要求和完成规划所需周期要求确定。当规划要求深度较深、规划周期在合理周期范围( 一般应为 2 年左右)的, 浮动系数取较大值,反之取较小值。“技术工作含量”指对在编制规划中需要采用新术、新方法, 浮动系数取较大值; 对已有规划因特殊要求应用新资料,采用已有方法重编的,取较小值。“工作环境”指对自然地理及气候条件艰苦的高原、高寒地区、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以及国家规定的六类工资及以上地区,浮动系数可在小于 0.2 的范围内取值。 4 勘察费 4.4 规划项目中的勘察工作指直接为规划编制所必须的工作量, 对安排的勘察实物工作量要严格控制, 避免出现超阶段与规划无直接关系的勘察工作。对规划工作周期较短的项目, 原则上不安排时间长、工作量大的勘察工作。一般情况下, 勘察费总量不应超过规划设计费。对规划项目必须开展的特殊大规模勘察工作的, 应单列或有详细的说明, 在审批规划任务书时确定。 5 资料购置费 5.1 在“水资源保护规划”中,污染源调查资料费单独核定,不包含在“资料购置费”中。 6 专题研究费 6.1 “专题研究费”指其成果为规划项目所直接利用的专题研究所需要的费用,应根据规划项目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 在审批规划任务书时确定。对工作周期短、技术含量一般的规划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专题研究费,与规划项目无直接关系或重大课题周期长的专题研究, 应作为科研项目另行立项。 7 咨询评估费 7.1 “咨询评估费”中不包括由规划项目承担方为解决规划编制中某一问题而委托咨询所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应由规划项目承担方在“规划设计费”中列支。 7.2 “咨询评估费”占“规划设计费”的比例应根据规划设计费总额的大小确定。规划设计费总额相对较大时, 其比例可取较小值; 规划设计费总额相对较小时, 其比例可取较大值。对“咨询评估费”占“规划设计费”的比例高于 10 %的特殊情况应有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