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对有以上表现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奖励每年实行一次。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对镇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有较大影响的; 4、对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行政村(社区)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一、建立以村(社区)干部、联防队、兼职消防队员或民兵小分队的应急处置队伍。二、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队伍, 迅速出动,开展救援,疏散事故现场所有无关人员,防止事态的扩大。三、接到事故报告后,村(社区)主要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向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6、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五、事故现场及相关的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六、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村(社区)应急处置队伍应该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协助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