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件) A1 基体金属 A1.1 材料普通碳钢、低合金钢和铸铁适合于热镀锌, 而含硫易切削钢不适合于热镀锌。 A1.2 表面状况热镀锌之前, 为获得清洁的表面, 钢件可在除去油脂、涂层、焊渣等表面污物和杂质后进行酸洗, 铸件可用喷砂(丸) 、电解浸蚀等方法处理。 A1.3 内应力热镀锌过程中, 由于消除了基体金属内的应力, 可能会导致镀件的变形。为避免钢的脆化, 应尽可能不使用对应变时效硬化敏感的钢。热镀锌之前用热处理消除应力能有效地避免钢的脆化。钢的硬度值低于 34 HRC 、 340 HV 或 325 HB 时, 通常不会因酸洗时的渗氢而变脆。 A2 设计制件的设计应适合于热镀锌工艺过程。 A2.1 公差加工螺纹时, 应考虑镀层公差以便符合装配。螺栓连接中, 外螺纹上的镀层对内螺纹有电化学保护作用, 内螺纹上无需镀锌层。对内螺纹, 无论是先攻丝还是在热镀锌后再攻丝均可。螺纹件的镀层厚度与离心处理有关。离心处理是为了获得光洁的螺纹满足公差要求。 A2.2 封闭空腔为了安全和便于操作, 必须给封闭空腔镗出排气孔。封闭空腔在热镀锌过程中能引起爆炸。 A3 耐蚀性能与镀层厚度之间的关系镀层的耐蚀性与镀层厚度近似成正比, 在较强的腐蚀环境中使用或要求使用寿命特别长时,镀层的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 A4 镀锌液通常, 镀槽中操作区域的锌含量( 质量) 不应低于 98.5% 。若有特殊要求, 应由需方规定。 A5 后处理镀件从镀槽中取出后可在空气中或水中冷却。对于小制件, 热镀锌后可立即进行离心处理去除多余的锌。合适的表面处理( 如铬酸盐处理), 能够阻滞镀件表面可能形成的储运斑点。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武汉材料保扩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业荣、李志、倪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