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次, 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学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 1 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 、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二) 、安监总局令第 20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 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表02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台帐( 2013 年度)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资格证书类型发证部门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年度培训情况备注表02-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台帐( 2013 年度) 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工作年限现任岗位从事本岗位年限发证单位操作证号码发证时间下次复审时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台账种类: 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名称: 青岛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台账编号:03